新疆華春投資集團被定為全國非公企業勞動爭議預防示范單位
近日,由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與中華全國工商聯聯合發文:在全國確定了40家大中型非公企業為勞動爭議預防調解示范單位,華春投資集團是新疆被確定為全國勞動爭議預防調解示范的非公企業。
被確定為全國勞動爭議預防調解示范的單位,都是正規的簽訂了工資集體協商合同、建立了勞動爭議預防調解機制、社會影響力大、勞資關系和諧基礎好的非公企業,是促進勞動關系和諧與社會穩定業績突出的非公企業代表。
在全國開展勞動爭議預防調解示范工作,旨在探索總結先進經驗與規律,對全國非公企業勞動關系的和諧建設起到推動作用。在全國進行大規模的非公企業勞動爭議預防調解示范工作的目的是:通過全國勞動爭議預防調解示范工作,發揮與引領非公企業勞動爭議預防的示范效應,采取預測、預報和預防等措施,有效的排查勞動爭議隱患,將不穩定因素及時化解在萌芽狀態,防范非公企業勞動關系矛盾激化,促進和諧、穩定社會。
當前,我國處于勞動爭議的高發期。非公企業是就業的主渠道,在社會矛盾激化、國家黨政高度重視和諧的今天,在非公企業開展勞動爭議預防調解工作,是當前與今后一個時期的重點任務。華春的決策者是有強烈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家,華春作為有社會責任感的非公企業,成為自治區乃至中國非公企業構建和諧的一面旗幟與標桿。和諧的非公企業形象,是企業在當今社會上的競爭力,并且是核心競爭力,是各級政府在各方面放心支持的企業!
國家高度重視示范工作的進行,由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司、調解仲裁管理司和中華全國工商聯,共同組織對被確定為全國勞動爭議預防調解示范單位的負責人進行集中培訓。人社部仲裁管理司、全國工商聯、全國總工會、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中國人大勞動人事學院教授、上海市人社部仲裁院院長等領導和專家,從不同角度解讀了在新形勢下預防勞動爭議的思路和主要任務及有關政策、法律知識、疑難案件的評析、勞資的協商等有關勞動關系、勞動爭議的理論知識,以保障示范工作的有效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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