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華春驕傲!華春被定為承擔社會責任、改善民生的先進典型
作者:新疆華春投資集團 來源: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12年03月28日
自治區繼續把今年作為“民生改善年”, 為了引導全疆非公經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實踐中發揮積極的作用,近日,自治區黨委統戰部批準,將新疆華春投資集團定為承擔社會責任、改善民生的先進典型,由自治區工商聯認真組織實施進行宣傳推廣華春投資集團心系新疆各族百姓、改善民生、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回報社會的先進典型事跡。
改革開放以來,廣大非公有制經濟企業中涌現出一批心系國家、情牽人民、積極參與公益事業的優秀企業,華春投資集團就是新疆民營企業中的一個先進代表。
華春投資集團作為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民營企業,長期以來,勇擔社會責任,對企業內部,以員工為中心,讓員工分享企業發展的成果,被自治區黨委、政府授予“模范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稱號;對外,主動作為,面向社會各界,在切實改善民生,幫扶少數民族貧困群眾,維護民族團結等方面,做出了實實在在的貢獻,不愧為非公經濟企業承擔社會責任、關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典范。
國家副主席習近平最近指出:“推進新疆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任務仍然十分艱巨繁重,新疆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護民族團結、社會穩定還面臨新的挑戰,要充分認識做好新疆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和緊迫性”。非公經濟企業是安排就業、改善民生的生力軍。所以,自治區黨委對保障和改善民生起到了很好帶動作用的華春投資集團,樹立其為承擔社會責任、改善民生的先進典型,大力宣傳其關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先進事跡,旨在帶動更多的非公經濟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成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積極實踐者,為新疆發展經濟、民生改善、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做出應有的貢獻。
華春,不僅是華春人的驕傲,也是非公經濟企業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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